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普招)

[日期: 2018年06月14日 00:00 ] [点击数: ]

学校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40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位于省会石家庄市,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省会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学院隶属于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和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学院被批准为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学院拥有52个招生专业,其中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和园林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设有国家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秘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站。

 一、招生范围

2018年学院面向河北、山西、甘肃、天津招收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二、具体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该专业。(面试安排详见学院网站)

3.空中乘务(安全检查方向)、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三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厘米,女生162-175厘米;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C表0.7以上。

4.旅游管理(国际邮轮高级助理方向)专业由河北锦航船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培养。

5.计算机类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按类招生相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2018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成绩相同时,依次对比语、数、外单科成绩,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3.对符合生源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以加分或降低分数后的总分录取。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生,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生,住宿费500元/年/生。

2.个别专业涉及校企合作的,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3.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700元/学期/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生。

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此外,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资助。

六、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联系部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7115208、87115207、87115522、87115533、87115180(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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